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市水务局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标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打早打小消灭于萌芽的工作思路,开展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为主题的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加强组织推动。成立了运城市“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和河长办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交流开展情况,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共同推进百日会战行动。
明确工作要求。建立问题台账,以河湖警长制为抓手,对一般“四乱”问题、对河道造成严重污染或侵占的“四乱”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四乱”问题、涉及黑社会性质的“四乱”问题进行分类打击,全面推进“四乱”问题整治。
强化责任落实。河湖“清四乱”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是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的底线要求。各县(市、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对围垦河湖、非法采挖、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各县(市、区)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公益诉讼行动。
加强督导检查。市河长办和市检察院对全市范围内“清四乱”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各县(市、区)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发动宣传引导。市县两级河长办和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工作简报、宣传专栏等方式,突出宣传开展此次百日会战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全市共组织各级河长900余人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排查河流总长度2319公里,发现河湖“四乱”问题156个,已经完成整改销号126个,完成率81%。与检察机关建立“清四乱”问题清单8个,移交问题线索7个,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河湖执法8次,有效遏制了河湖“四乱”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体系和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