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
发表时间:2020-06-05 08:32
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
序号 | 执法项目 类别 |
执法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 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征收 | 未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作出追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决定 | 《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第二十三条 | 市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科 | 下发征收决定书 专题会议纪要 |
行政征收决定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 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
2 | 行政处罚 | 未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应当组织听证 |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第二十三条 |
市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科 |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案件资料 |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