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监管科2021年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21-02-19 11:55
2021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将按照省局和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双培育双提升”,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监督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主要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经营过程控制责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责任等。督促经营者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确保经营过程持续合规。
二、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有效运用风险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方法,对全市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重视突出共性问题的发现和规范,健全完善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及时开展针对性治理整顿,化解风险。实施飞行检查不少于130家(次)。
三、加快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加快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工作,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快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按照“1+3” 的目标,即每年推进1项重点行动,1年1项重点内容,3年接续重点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农村流通供应体系,总体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2021年,重点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深入实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
围绕“双培育”工程,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在已有6家省级示范超市的基础上,21年争取再创建至少1家省级示范超市。
六、坚持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管理
继续推进进口冷链食品“二维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同时与省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相结合,全面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