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运城市支持药茶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支持药茶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山西药茶”产业的决策部署,实施农业“特”“优”战略,以“打造现代农业强市”为目标,进一步推动365体育投注药茶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升全市药茶产业化水平,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强药茶产业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搭台、联盟牵头、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特色发展、品牌营销”的思路,市、县两级药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调度,研究解决药茶产业发展问题,支持药茶产业联盟发挥职能,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县药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二、制定药茶产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
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振东药茶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制定药茶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完善药茶生产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制定药茶生产加工技术标准,提升茶叶品味、品相和品质。每完成一个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市级补贴资金2万元。
牵头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建设标准化药茶原料生产基地
按照“绿色化、特色化、优质化”的原则,以槐米、菊花、杜仲、连翘叶、山楂叶为主,建设一批药茶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种子种苗繁育基地。连片200亩以上的标准化生产基地,每个补贴10万元;连片100亩以上的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每个补贴5万元。
牵头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
四、扶持药茶龙头企业发展
持续支持药茶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对企业项目给予财政扶持,对项目用地给予倾斜,连续5年返还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对示范引领作用强、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不足3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2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牵头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打造运城药茶知名品牌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和“山西省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对首次获得“运城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奖励10万元。支持药茶企业参加各类会展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品牌宣传。支持企业在县级以上城市开设山西药茶旗舰店或直营店,每个店补贴3-10万元。着力打造槐米茶、菊花茶、杜仲茶等药茶精品和企业品牌,铸造“山西药茶、运城尚品”品牌形象。
牵头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积极促进药茶销售
有关部门支持药茶产品进药店、进超市、进景点、进酒店。支持企业在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平台开展线上销售,引导企业加入“山西药茶电子交易系统”和“好吃运城”抖音官方平台。支持各县(市、区)或企业举办药茶系列节会,专门举办药茶节会的给予5-10万的经费补贴。
牵头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
配合单位: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健全药茶行业信用制度
建立健全药茶企业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推动药茶企业诚信自律。每年开展综检评选活动,对“零投诉、零差评、零失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牵头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强化药茶产业科技支撑
市、县两级要加强药茶产业队伍建设,强化优化专业人才配备。鼓励企业引进、对接药茶知名专家,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药茶企业开展发明专利创造活动,每获得一件药茶发明专利奖励2万元。对新列入省级知识产权企业奖励5万元。
牵头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市财政每年预算不少于6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每年按照1:1配比预算资金,用于支持药茶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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