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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市住金函〔2021〕9号
各科室、业务大厅、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和中心党组工作要求,有力推进中心整体工作进入全省前列,现做如下调整:
一、借款人及配偶申请提取一年还款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两年内逾期连续3次(含)或累计6次(含)以上的不予受理。
二、担保人在借款人贷款满一年、正常缴存且近两年内还款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以下,同时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受70%限制。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8日
主办:运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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