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孙冬青
个人简历:孙冬青,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山西省万荣县人,1989年
1月参加工作,200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
1989.01-1995.06 芮城县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期间:1990.09-1992.07 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95.06-1997.09 原运城市人民法院助审员、执行庭审判员
1997.09-2000.01 原运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2000.01-2006.10 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三庭长
(期间:2002.06-2005.0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06.10-2010.07 盐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2010.07-2013.06 盐湖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正科级)
2013.06-2016.11 盐湖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6.11-2019.06 盐湖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9.06-2021.03 盐湖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21.03-2021.06 盐湖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21.06 至今 运城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盐湖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办公电话:0359-6363200
传真号码:0359-6363200
办公地址:运城市盐湖区银湖南路4号
工作职能:运城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盐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盐湖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问题的研究,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二)负责拟定区域内有关生态保护和修复及适度开发利用方面的规划编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盐湖生态修复治理及文旅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推进对外合作、投资融资、人才交流等工作。
(五)协调区域内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工作。
(六)负责区域内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护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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