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1〕16号)安排,现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范围、部门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山西省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高级)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成绩60%以上的应试人员。
资格初审工作由运城市统计局党办负责,资格终审工作由山西省统计局负责。
二、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资格初审部门:运城市统计局党办206(盐湖区河东东街480号)
三、所需材料
(一)《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此表须通过电子文档填写,手工填写无效;
(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学信网、学位网学历学位认证资料各一份;
(四)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五)报考级别为高级的,须提交统计师职称证书或资格条件中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提交审核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三)资格审核对象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四)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全程佩戴口罩,提供行程码、健康码,近期从外地返晋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附件:资格考试审核表.docx
运城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