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精神,新绛县司法局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抓手,确立了“一案、一证、一册、一会、三项制度、四项机制”的“1134”模式,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案一证”全力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案”——印发《全县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明确推进改革工作的执行依据、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对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时间表和进度图,层层压实责任。
“一证”——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乡镇推行“人人持证,全员执法”,要求乡镇符合条件的现有人员全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领取执法资格证。积极对接运城市司法局,提前做好乡镇新增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准备工作。
“一册一会”全面提升乡镇执法能力
“一册”——编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问答手册》,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公共法律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三项制度及执法文书等主要内容编印成册,下发至9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打造乡镇行政执法的指导工具。
“一会”——开展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以线上“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下统一培训、业务对口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拟于近期通过“县带镇”联合执法,搭建跟班实践平台,以便乡镇执法人员更好的掌握办案方法和技巧。
“三制度四机制”全方位规范乡镇行政执法行为
“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乡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前部署事前事后公示工作;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备了18台执法记录仪;要求各乡镇要配齐配强2名以上法制审核人员,切实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四项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行政执法统一调度、日常巡查、执法协调、执法保障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派驻乡镇站所人员编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乡镇统一调度指挥,工作考核以乡镇为主;乡镇实行“网格员吹哨,执法队报到”,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全天候、全方位日常巡查;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争议协调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将镇综合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执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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