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2〕11号),全面掌握运城市土壤资源情况,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意义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开展土壤普查是守牢耕地红线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保护环境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二、普查总体要求
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运城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正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普查对象为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四、普查时间安排
2022年按照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普办)制定的山西省土壤三普工作方案,细化市级工作方案。在省三普办统一组织领导下,指导县级完成外业采样点位的规划布设;积极做好市级层面的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指导绛县完成普查试点工作;组织相关县(市、区)完成全市盐碱地普查。
2023-2024年,在省三普办统一组织领导下,组织市级层面的技术实训指导和培训,指导各县(市、区)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外业调查采样,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初步建成市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争取资金筹建运城市土壤样品储存库和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形成阶段性普查成果。
2025年上半年, 在省三普办统一组织领导下,完成市级普查成果基础数据整理、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市土壤普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建成市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争取建成市级样品库和运城市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完成市级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全市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五、组织实施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市情地力调查, 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市人民政府成立运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土壤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编制实施方案,逐级备案。
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及省、市、县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级财政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市、县两级都要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和普查队伍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强化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县(市、区)、部门、单位及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漏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同时,要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运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运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董旭光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黄文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丽红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 勤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姚 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建国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李宝珠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
芦景珠 市水务局四级调研员
王荣光 市农业农村局一级调研员
薛战国 市统计局三级调研员
李朋波 运城农业科学合作研究院院长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荣光(兼)。
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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