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运城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运城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
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称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为主线,建立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推进承诺事项落实,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关切,通过建议提案办理助推部门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二、考核评估对象
承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考核评估内容
(一)基础工作。包括建议提案办理专职承办人员配备、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办理、办理工作报告、办理工作群的高效使用,日常工作中政府系统人大政协事务的完成等情况。
(二)办理工作。包括办件数量、办理时效、办理程序规范、承诺事项推进落实和办理态度等情况。
(三)特色工作。包括参与市领导牵头督办工作、积极参与开展全市或专题培训交流、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优秀复文评选、受到特别表扬或肯定等情况。
四、考核评估程序
(一)单位自评。2022年11月中下旬,各承办单位按照《2022年度运城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及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详见附件)开展自评,如实填写自评表,并梳理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有关工作情况,形成办理工作年度总结,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自评表及相关依据资料(详见自评表中核实说明栏)、工作总结的书面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市政府办公室(主楼216室)。
(二)核实评估。2022年12月中上旬,市政府办公室对承办单位年度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核实各承办单位提交的自评表,结合各承办单位的日常工作和报送的办理工作年度总结,综合市人大办公室与市政协办公室意见,形成考核评估意见,确定考核评分。
(三)结果审定。12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将考核评估意见报市领导审定后,确定考核评估结果。
五、结果应用
(一)考核评估结果报送市考核办,作为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部分。
(二)考核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开。
附件:2022年度运城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及自评表
附件
2022年度运城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考核评估指标及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总分值 |
评分标准 |
核实说明 |
自评 |
基础工作 |
配备专职承办员 |
2 |
有,得分;没有,不得分 |
各承办单位承办员情况变动时,主动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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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领导牵头协调办理 |
4 |
班子成员参与领办的,得4分; 没有,不得分 |
查看领办表,年度工作总结中提交相关数据或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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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报告 |
5 |
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的,得5分;超期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的,得3分;未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的,不得分 |
各承办单位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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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中政府系统人大政协事务的完成 |
5 |
高标准完成5分;按要求完成4分;未按要求完成(未符合一项扣1分,共4分) |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记录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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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作群的使用 |
5 |
工作群人员到位,更新及时(办公室主任、专职承办人员),得2分;对群内安排的工作及时反馈、汇报,得2分 |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群的使用情况和工作记录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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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作 |
办件数量 |
15 |
办理1-9件以上,得10分;办理10一29件,得12分;办理30-59件,得14分;办理60件以上,得15分 |
数据统计截止2022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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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
10 |
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得10分;经同意延期并办结的,得8分;未经同意,超过办理期限的,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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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作 |
办理程序规范 |
10 |
答复内容规范,与建议提案提出人积极沟通联络,积极配合其他主会办单位,答复的书面文本格式规范,得分;以上出现任意一项有关方面投诉,经核实,每出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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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推进落实 |
15 |
无客观原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检查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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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态度 |
15 |
积极承担办理工作的,得15分;服从“指定谁、谁办理”原则,但存在一定程度退件情况的,视情况得1-14分;不重视办理工作,态度不端正,存在严重推诿扯皮的,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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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 特色工作 |
参与市领导牵头督办工作 |
3 |
参与,得分;未参与,不得分 |
各承办单位提交资料、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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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培训、交流、调研等活动 |
3 |
参与,得分;未参与,不得分 |
各承办单位提交资料、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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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 特色工作 |
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 |
3 |
凡报送办理创新等特色案例的,得分;不报送,不得分 |
各承办单位在年度工作总结时提交相关数据或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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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复文评选 |
3 |
每被评为优秀复文1篇,得1分,累计不超过3分;无,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室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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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特别表扬或肯定 |
2 |
每次得1分,累计不超过2分;无,不得分 |
各承办单位提交资料、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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