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分配”的原则,按照“两证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在划定的招生范围内)要求进行网上登记,分批次录取,保障本县户籍或家长在夏经商、务工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和当年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民办义务教育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统一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的时间,凭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产备案合同、住建局备案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合同)等资料,在网上填报所在服务片区的学校,并按照所报名学校的安排,持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予以录取。
2022年新入学的初一学生三年后参加中考除可以报考面向全市统招的普通高中外,只能报考初中学校所在地县(市、区)高中。今年所有小学毕业生应在本县初中就读,不要盲目到县外择校就读。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所有民办学校招生在“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统一报名,并按照所报名学校的安排进行现场核验。外省、市、县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县民办学校的,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持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参加招生录取。
根据省市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要求,严格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今年全县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共3所,分别为八一中学、大鹏学校、黄河学校,其中,小学一年级招生140人,初中一年级招生270人。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外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外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我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半年以上)和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入学政策,就近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后,按照报名学校安排,持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予以录取。
五、在夏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如何入学?
在夏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参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待遇。根据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各中小学校对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随迁子女优先就近安排入学。
六、驻夏武警部队子女如何入学?
驻夏武警部队子女入学需持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在“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填报所在片区的公办中小学,并按规定核验资料后予以录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
七、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生身体状况,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上学、送教上门三种方式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选择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需要在网上报名,选择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的不需在网上报名,直接到特殊教育学校现场报名录取。
八、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及时间如何安排?
2022年中小学招生录取通过“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学生家长可在手机或电脑端报名登记。具体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时间:7月15日8:00—7月19日18:00
学生或家长在“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https://zsbm.yceduyun.com)中如实填报学生基本信息,根据报名平台首页显示的我县中小学招生方案及服务片区划分,结合实际合理选择就读学校。填报公办学校要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资料。若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有意填写上传虚假信息,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入学的,由学生或家长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现场资料核验
时间:7月20日—7月29日
本县户籍学生资料核验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产备案合同、住建局备案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县户籍的学生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半年以上)、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等资料。现场资料核验具体时间和需提供的资料以招生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现场资料核验时,学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五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及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
(三)民办学校摇号
时间:7月30日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派位摇号,根据电脑派位摇号结果进行录取。
(四)二次分配
时间:8月1日—8月3日
县教育局对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至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五)发放录取通知
时间:8月4日—8月5日
学校对预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来源:夏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