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省委“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机关办公用房填平补齐工作的通知》(晋直管发〔2018〕1号)等有关规定,同意芮城县南磑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填平补齐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103-140800-89-01-751004
二、建设地点:芮城县南磑镇南磑东街派出所西侧。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7367.86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防护绿地面积1192.86平方米,该项目用地面积6175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基底面积725.02平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2529.28平方米,绿地面积2160平方米,预留空地76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11.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853.66平方米,服务用房117.26平方米,餐厅117.26平方米,门房23.72平方米。
新建1栋4层办公用房,1栋1层服务用房,1栋1层餐厅,1座1层门房,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给排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四、建筑节能达到65%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装配率大于30%。
五、建设工期:10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057.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27.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53万元,预备费50.37万元。资金来源按可行性研究批复方案实施。
接文后,请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芮城县南磑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填平补齐项目投资概算表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芮城县南磑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填平补齐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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