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津市柴家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填平补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2-03-08
河津市人民政府: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省委“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机关办公用房填平补齐工作的通知》(晋直管发〔2018〕1号)精神和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呈请审批河津市柴家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填平补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运审管请字〔2022〕6号),同意实施河津市柴家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填平补齐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201-140800-89-01-104209。
二、建设地点:河津市柴家镇人民政府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1栋建筑面积956.52平方米的办公用房(D级危房),原址新建1栋地上3层1285.38平方米框架结构办公用房,配套工程包括室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四、建设工期:6个月。
五、建筑节能达到65%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装配率不低于30%。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4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7.6万元,其他费用58.2万元,预备费41.5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河津市财政配套解决。
七、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请据此进行初步设计,报市政府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要严格核实工程量、控制投资概算。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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