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全市顺利完成15个乡镇街道办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任务,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认识不深、资金不足和标准不高等问题,导致不同程度地影响工程质量。为进一步推进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落实,扎实做好2022年运城市乡镇街道办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工程建设的主体,要把工程建设列入当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区域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每个项目的选址、用地、资金、设计和建设等工作。要督促体育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配合,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
二、保障资金,加强监督
各县(市、区)要保障工程建设资金,提前做好年度项目预算,至少按2021年度国家、省、市资助资金的1:1比例投入建设资金,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市体育局要根据各县(市、区)投入建设资金的多少,确定资助资金的额度和下拨时间。
三、强化调度,有序推进
各县(市、区)要把乡镇街道办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入库审核阶段(1—3月):出台本区域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完成本年度工程建设入库统计上报和场地审核工作。
(二)筹备建设阶段(4—5月):完成建设项目的筹备工作(选址、用地、资金、设计、招标等)。
(三)场地建设阶段(6—8月):完成场地建设工作。
(四)器材安装阶段(9—11月):完成器材安装、调试工作。
(五)竣工验收阶段(12月):完成竣工验收挂牌、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和迎接年度考核工作。
四、提高质量,加强管理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乡镇街道办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运政办发〔2021〕30号)要求,严把工程设计标准关、器材购置关和场地建设质量关。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工程配置标准(见附件)实施工程,确保所有项目有围网、有灯光、有塑胶(室外健身场地应是合成材料或PP悬浮式拼装地板)。乡、镇、街道办是项目使用管理维护主体,要建立场地管理和规范服务制度,确保场地的高效服务和使用。
2023-2025年全市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工作参照此文件执行。
附件:运城市乡镇街道办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配置标准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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