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让尊村等三家引黄灌溉服务中心20年经营权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2-12-12
市水务局: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转让尊村等三家引黄灌溉服务中心20年经营权的请示》已收悉。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尊村等三家引黄灌溉服务中心经营权,原则同意你单位将尊村、夹马口、北赵三家引黄灌溉服务中心的20年经营权进行协议转让,相关所有权不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授权你单位为实施机构,要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底价进行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尽快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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