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运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动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陈 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阴乃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贺红生 市能源局局长
成 员:李红霞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陈红军 市工信局副局长
原 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 勤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高 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任建永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毛宏才 市应急局副局长
李永刚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秦国庆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崇德 市金融办副主任
王志强 市能源局副局长
潘 鹏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柳广振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市计生协会会长
权志学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
武文赤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刘平均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李立勇 市商务局一级调研员
赵建红 市城市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赵仲波 市文旅局四级调研员
李艳辉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处级干部
刘 敏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张兆阳 运城公路分局副局长
李望增 国网运城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能源局局长兼任,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能源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制定充(换)电站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
市工信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负责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四好农村路”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投资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国网运城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网配套建设和报装服务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主动加强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模式,成立分管副县(市、区)长、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能源主管部门抓总,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专班,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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