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运城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运城市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并调整工作职责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2-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运城市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山西省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并调整工作职责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运城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运城市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调整工作职责等有关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做好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顶层设计,研究协调解决焦化
行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有关县(市、区)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协调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总量控制、手续办理、执法监管、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
市工信局主要负责人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能源局、市税务局、国网运城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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