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改革后有哪些显著成效?乡镇(街道)的主要“生财之道”体现在哪里?
“2022年,河津市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奖返收入达5358万元,比改革前增长41.97%。其中,仅清涧街道的财政体制改革奖返收入就达2105万元,全部列入2023年乡镇(街道)预算。有了这些资金,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和基层治理等有了更强保障,为群众办实事也更有底气。”河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国珍介绍,“随着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河津市乡镇经济发展正迸发出新的活力。”
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了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税收超收奖返、土地出让收益奖励、招商引资奖励等,这些都是改革后各乡镇(街道)的主要“生财之道”。
为破解乡镇财权事权不对等、发展动力不强劲等问题,去年以来,河津市大力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由财政局牵头,按照兜牢“三保”底线、激发财力自主、坚持创收奖励的原则,出台《河津市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界定事权,匹配财权,明确了分别由市级政府和乡镇政府承担的主要支出事项,科学核定收入和支出基数,理顺机制,确保改革权责明晰。
同时,出台7项激励性措施,年终逐项予以结算,返还收入列入次年乡镇(街道)预算。在税收返还方面,将乡镇(街道)当年实现税收超出收入基数的留市部分全部返还乡镇(规模以上企业除外);对税收收入增幅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税收收入增量超1000万元以上的乡镇给予50万元奖励。在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面,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鼓励乡镇(街道)招商引资;按照招商引资企业当年单项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分别给予乡镇(街道)30万元、50万元、200万元的招商经费奖励;“飞地经济”企业引进乡镇、落地乡镇分别按60%、40%计算奖励经费。在资源资产方面,对各乡镇(街道)政府所管辖资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房屋产生的出租、处置收益全部返还;各乡镇(街道)组织和主导的征地项目产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按亩均净收益的50%返还,每年累计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高效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乡镇(街道),由河津市财政局给予资金奖励。
由于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乡镇(街道)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也不平衡,为此,河津市根据各乡镇(街道)发展状况和潜力,分类确定指标任务,并安排乡镇(街道)均衡性补助资金1000万元,对经济薄弱乡镇(街道)给予补助。同时,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体系,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返还收入资金的项目,暂停安排该项目资金,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 (杨通情 张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