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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调研督导组到运城调研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
发表时间:2023-04-14 15:24

       3月14日至16日,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班成员、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张志远一行对运城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市司法局副局长滕晓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临猗县楚侯乡、孙吉镇,永济市张营镇、城北街道办事处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万荣县、稷山县、闻喜县、夏县等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在调研座谈中,张志远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把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相结合,立足本地实情,精心谋划工作,缜密安排部署,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提升素质能力,增强做好工作的基础性。围绕执法范围、执法方式、执法流程、处罚裁量权等内容,采取县乡联动、“行政执法大讲堂”、集中轮训、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发挥好“传帮带”作用,不断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做好工作的科学性。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持续规范办案流程,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不断增强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要创新监督方式,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建立“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的联动执法监督模式,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监督机制;依托信息化监督手段,从执法办案、执法监督、统计分析和执法公示的需求出发,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平台,以信息化、数字化保障行政执法规范化、科学化,助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