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已经运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为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办理工作机制,推进承诺事项落实,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将建议提案办理转化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民生福祉、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以点带面,久久为功,让一个个“金点子”转化为一件件惠及民生的“金果子”,聚智聚力推动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评估对象
承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各县(市、区)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考核评估内容
(一)基础工作。包括建议提案办理专职承办人员配备、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办理、办理工作报告、办理工作群的高效使用,日常工作中政府系统人大政协事务的完成等情况。
(二)办理工作。包括办件数量、办理时效、办理程序规范、承诺事项推进落实和办理态度等情况。
(三)特色工作。包括参与市领导牵头督办工作、积极参与开展全市或专题培训交流、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优秀复文评选、受到特别表扬或肯定等情况。
四、考核评估程序
(一)单位自评。各承办单位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及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详见附件)开展自评,如实填写自评表,形成办理工作年度总结。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自评表、工作总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市政府办公室(主楼216室),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rdzxlls@163.com)。
(二)核实评估。2023年12月中上旬,市政府办公室对承办单位年度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核实各承办单位提交的自评表,结合各承办单位的日常工作和报送的办理工作年度总结,综合市人大办公室与市政协办公室意见,形成考核评估意见,确定考核评分。
(三)结果审定。2023年12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将考核评估意见报市领导审定后,确定考核评估结果。
五、结果应用
(一)考核评估结果报送市考核办,作为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部分(权重5分)。
(二)当年没有办理件数任务的单位,赋保底分值70分(以百分计)。
(三)考核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开。
附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及自评表
附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
提案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及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总分值 |
评分标准 |
核实说明 |
自评得分 |
基础工作
(21分) |
配备专职承办员 |
2 |
有,得分;没有,不得分。 |
各承办单位承办员情况变动时,主动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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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领导牵头协调办理 |
4 |
班子成员参与领办的,得4分; 没有,不得分。 |
查看领办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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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报告 |
5 |
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的,得5分; 超期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的,得3分; 未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的,不得分。 |
各承办单位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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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中政府系统人大政协事务的完成 |
5 |
高标准完成5分;按要求完成4分; 未按要求完成(未符合一项扣1分,共4分)。 |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记录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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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作群的使用 |
5 |
工作群人员到位,更新及时(办公室主任、专职承办人员),得2分;对群内安排的工作及时反馈、汇报,得3分。 |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群的使用情况和工作记录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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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作
(50分) |
办件数量 |
10 |
办理1—9件,得5分; 办理10—25件,得6分; 办理26—50件,得8分; 办理50件以上,得10分。 |
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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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
10 |
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得10分;经同意延期并办结的,得8分;未经同意,超过办理期限办结的,得5分。 |
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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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规范 |
10 |
答复内容规范,与建议提案提出者积极沟通联络,积极配合其他主会办单位,答复的书面文本格式规范,得分;以上出现任意一项有关方面投诉,经核实,每出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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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推进落实 |
10 |
无客观原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检查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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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态度 |
10 |
积极承担办理工作的,得9—10分;服从“指定谁、谁办理”原则,但存在一定程度退件情况的,视具体情况得4—8分;不重视办理工作,态度不端正,存在严重推诿扯皮的,视具体情况得1—3分。 |
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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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 特色工作
(29分) |
参与市领导牵头督办工作 |
6 |
参与,得6分;未参与,得1分。 |
各承办单位提交资料、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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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培训、交流、调研等活动 |
5 |
参与,得5分;未参与,得1分。 |
各承办单位提交资料、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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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 |
5 |
凡报送办理创新等特色案例的,得分; 不报送,不得分。 |
各承办单位在年度工作总结时提交相关数据或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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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复文评选 |
8 |
每被评为优秀复文1篇,得1分,累计不超过8分; 无,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室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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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特别表扬或肯定 |
5 |
每次得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无,不得分。 |
各承办单位提交资料、市政府办公室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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