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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3-00119 发文机构 : 运城市人民政府
体裁分类 :运政办发 发文字号 :运政办发〔2023〕18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主 题  词 :城乡建设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7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7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7-2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已经运城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365体育投注生态文明思想,落实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365体育投注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加快推进运城市地下水超采治理,结合全市地下水超采现状及地表水供水工程布局等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地下水超采区为治理重点,通过水源置换、严控开采、节约用水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有效解决运城市地下水超采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超采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坚持“四水四定”,多措并举,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对全市超采区地下水年度取用水严格实行总量控制,蹚出一条经济高增长、万元GDP用水量逐年下降的新路子。

  优化用水结构,充分利用客水资源。按照“用足黄河水、用好地表水、保障生态水、涵养地下水、多用再生水”的思路进行科学配置,优化运城市用水结构。加大水网建设力度,充分利用黄河水及本地地表水源用以替换地下水。全面发挥大中型引调水工程作用,促进黄河水的充分利用,推进全市水资源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减少地下水开采总量,以推动超采形势得到明显改善。

  严打违规开采,规范取水行为,做到非必要不开采。严格地下水开采审批,除保障民生需求和支撑高质量发展,合理新增生活用水和脱贫攻坚项目用水外,暂停审批地下水新增取水许可。同时,对非法开采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转供水、无证取水等违法违规取水行为,净化地下水开采“用户”,做到非必要不开采。

  (三)治理目标

  按照上述原则,通过实施水源置换、关井压采、节约用水等组合拳,2023年全市地下水开采量较2022年减少3100万立方米,开采总量控制在7亿立方米以内,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压采任务分解为:盐湖区1010万立方米、夏县130万立方米、临猗县340万立方米、闻喜县330万立方米、新绛县300万立方米、稷山县280万立方米、永济市180万立方米、河津市130万立方米、绛县80万立方米、万荣县320万立方米。

  二、坚持节水优先,强化节水举措

  (一)加快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在输配中节水

  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继续推进尊村、北赵、大禹渡3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完成2022-2023年度渠道、泵站改造等建设任务,完成投资4.27亿元。完成2023-2024年度马崖、元上等6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申报及启动实施工作,2023年底完成投资0.33亿元。(市水务局负责)

  (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田面间节水

  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积极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覆盖保墒等农业节水技术和蔬菜、果品等特色种植区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推进灌溉试验及成果转化,改浇地为浇作物。推进高标准节水农田建设,2023年建设高标准农田28万亩,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加强农业灌溉基础数据收集,为积极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提供支撑。(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发挥价格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价促节水

  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2023年完成13.9万亩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涉及夹马口、新兴、部官、木赞等4个灌区,同时完成8处灌区分类水价改革工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工业节水减排

  一是推动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继续推动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至少建成2家以上节水型企业和1家以上节水标杆企业或园区(开发区)。二是推广先进工业节水技术装备。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晋发改资环发〔2021〕247号)要求,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建立企业间点对点用水系统,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开发区)。三是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城镇生活节水降损

  一是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漏检制度,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纳入城镇供水考核体系。2023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7%以内。二是推动城镇生活节水。推广普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推广使用节水型坐便器、淋浴器、水嘴等节水器具,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2023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6%。三是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合理限制高耗水服务业发展,从严控制洗浴、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强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冰)场等特种行业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推进中水利用

  一是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实行再生水配额管理,明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中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目标。二是在水资源论证审批环节,优先论证非常规水源的可行性,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新增取水许可。三是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以加强再生水利用布局规划和配置管理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规划目标、创新配置方式、拓展配置领域、完善产输设施,大幅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四是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及输送管网建设。对应使用而拒不使用再生水的单位,核减其用水指标,限制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关闭其自备水源。2023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25%。(市水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水网建设,提供水源保障

  (七)强化组织协调,加快引黄骨干工程建设

  推进禹门口西范东扩工程建设,2023年完成渠道衬砌2.7公里,隧洞衬砌2.4公里及泵站1座,为通水奠定基础;完成小浪底二期工程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完成管线81.35公里、3座泵站主体施工,力争完成投资5.82亿元,为沿线农业灌溉、工业企业提供用水保障。(市水务局负责,山西黄河禹门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小浪底引黄水务有限公司实施)

  (八)加快推进水源置换工程建设和引黄调蓄池规划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已建或在建引黄工程和本地地表水工程的供水能力实施水源置换,积极谋划水源置换工程。同时,在供水保证率低的地区,结合供用水实际谋划实施上马水库、中留水库等29处调蓄工程。在黄河水、地表水供水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现状采用地下水的,均由黄河水、地表水置换,并关闭封存置换出的地下水井,不断提升黄河水的利用率。完成2022年度5个水源置换项目,2023年内压采地下水993万立方米。(市水务局牵头,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九)以小浪底节水灌区建设为示范,走节水灌溉农业的路子

  充分发挥小浪底引水工程水质优的特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以管灌、喷灌、微灌等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力争在小浪底二期引黄灌区实现亩均用水量大幅下降的目标(130立方米/亩),2023年重点做好骨干工程建设和田面工程规划设计,为打造高效节水灌区奠定基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统筹管理,优化灌区灌溉条件,充分提升黄河水利用率

  充分考虑运城市现有尊村、夹马口、禹门口、北赵、小浪底引黄等引水工程现状,打破灌区历史灌溉区域限制,以提高水源保证率和黄河水有效利用率为目的,彻底解决尊村灌区水源不稳,服务农业灌溉能力受限问题,以优化水源配置和灌溉区域,提高黄河水的利用率,逐步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市水务局负责)

  四、坚持“四水四定”,强化地下水管控

  (十一)摸清机井底数,依法分类管理

  全面开展排查,摸清辖区内机井数量,结合各机井现状、运行情况及用途,依法依规实行分类管理,采取针对性举措予以管控。未经批准或取水许可逾期未办理延续手续的机井,责令取水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完成取水设施拆除或封闭工作;未按取水许可载明事项取水,超许可、超计划取水、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农业转工业、生活转工业)的,组织取水单位或个人限期进行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内容、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对于工业企业,采取以产定水的方式科学确定实际取水量,与取水许可量对比,并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十二)开展绩效评价,促进已建置换项目提质增效

  对2019年至2022年实施的17个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回头看”,通过对关井数量、工程实际供水量的数据进行分析,提升整改,确保工程达产达效,做到应关尽关。(市水务局牵头,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以电量定水量,精准管控农业超采井

  落实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针对超出许可开采量以及计划开采量的机井,采取以电折水的方式精确控制取用量,引导用水户科学规划取用水行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充分与现有灌区布局相结合,严格审核实施方案,禁止新增机井,杜绝增加地下水开采量。(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国网运城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配合)

  (十四)以产量定水量,加强工业企业用水管理

  按照“属地责任”原则,组织对辖区范围的工业企业取用水情况进行排查检查,依据企业产量按用水定额折算水量与实际用水量和许可取水量比对、走访企业周边群众等办法,对辖区内企业取用水进行拉网式排查,查清取水水源、取水设施、取水量等情况,梳理建立违法取水行为问题清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的有关规定,对排查出的非法取用水企业督促整改和执法查处。(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超采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地下水超采治理的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和治理目标,推进地下水保护和超采治理。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核问责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传媒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强化公众惜水护水意识,提高全社会的节水责任感和主动性,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地下水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推动各地下水用水户积极支持和配合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合力,共同致力于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强动态跟踪,及时掌握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完善地下水位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将地下水超采治理情况、地下水位变化情况纳入市政府考核县级政府的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河湖长制考核及《山西省水污染量化问责办法》相关要求,对压采措施不落实、压采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进行问责。

  本文件由市水务局负责解读。

 

  附件:2023年度压采及关井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3年度压采及关井任务分解表

区域

压采量

(万立方米)

压采项目

关井数

备注

盐湖区

1010

77

 

 

130

40

 

临猗县

340

45

 

闻喜县

330

8

 

新绛县

300

 

 

稷山县

280

38

 

永济市

180

21

 

河津市

130

 

 

 

80

 

 

万荣县

320

32

 

小计

3100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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