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8日《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南城墙街部分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运政通〔2022〕2号,以下简称《通告》)载明的征收期限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由于受疫情等不可抗因素影响,未能按期实施。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该《通告》征收期限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事项不变。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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