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盐湖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3-08-16
盐湖区人民政府:
你区政府《关于审查运城市盐湖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成片开发范围面积调整为868.1761公顷。
二、盐湖区政府要做好《调整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调整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三、盐湖区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四、《调整方案》批准后,不得再次调整。
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盐湖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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