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二是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三是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主办:运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备案号:晋ICP备05002945号 网站标识码:1408000002 晋公网安备:1408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