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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3-00224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运政办发 发文字号 :运政办发〔2023〕41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加快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加快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 发表时间:2023-12-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加快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运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加快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运城市中药材资源优势,加快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设优质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

  以“五条绿色走廊”建设为引领,依托资源优势,打造闻喜薛店镇、万荣西村乡、新绛阳王镇、绛县郝庄乡、芮城学张乡、稷山太阳乡等中药材万亩连片产业示范园,带动全市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支持产业园持续开展提质增效行动,建设绿色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数字化生产基地或示范园区,每个产业园给予一定补贴。扶持集中连片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发展粮药、林药、果药等套作模式和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减施增效等生态种植模式。支持建设连片300亩以上的中药材GAP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并实施奖励性补助。支持黄芩、远志、柴胡、菊花等中药材种植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和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集成推广。实现绿色生产,提升安全质量。支持运城市道地优势中药材品种耕种、采收、加工、防控的高效实用农机具推广应用,集成推广农机、农艺相配套的技术模式,提升中药材综合生产效率和种植效益。按照统一种子种苗、统一生产资料、统一栽培模式、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储藏加工的要求,实现中药材生产“产地道地化、种源良种化、种植生态化、作业机械化、管理精准化、产品品牌化”。到“十四五”末,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5万亩。到2030年,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0万亩。

  (责任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

  二、加强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支持建设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库或种质资源圃。重点支持黄芩、柴胡、远志、连翘、山楂、菊花、槐米、杜仲、酸枣仁等道地优质中药材的种质资源利用、良种示范推广,加快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和示范基地建设,提升中药材种子种苗扩繁能力。连片50亩以上的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给予一定奖补。到“十四五”末,选育产量质量双稳定的道地中药材优良品种3个,建设种子种苗繁育基地1万亩,主要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30年,选育产量质量双稳定的道地中药材优良品种5个,建设种子种苗繁育基地2万亩,主要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65%以上。

  (责任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产业集群建设

  支持建设智能化、现代化、规范化中药材加工基地;支持中药材加工合作社、家庭农场、中药企业等经营主体在传统加工工艺基础上,不断升级改造和创新;鼓励支持中药材加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工艺装备水平提升和产品优化升级,积极做好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支持引进国内知名中药饮片企业、精深加工企业在全市建设中药材GAP种植基地、中药材质量追溯种植基地、加工基地、配套现代化设备、科技创新研发、品牌建设等项目建设。支持山楂、菊花、山药、玫瑰花、酸枣仁等药食同源、功能食品开发,稳步推进槐米茶、菊花茶、杜仲叶茶、芦笋茶、连翘叶茶、桑叶茶、蒲公英茶等山西药茶发展。到“十四五”末,综合利用和加工转化率达45%以上,2030年达50%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果业发展中心)

  四、健全产业标准体系

  构建运城道地中药材绿色生态发展标准体系。制定良种繁育、生态种植、绿色防控、科学采收、加工储藏、品牌营销、质量安全等技术规程,大力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支持、加强中药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大检测力度,严格检测制度,扩大中药材质量检测渠道,逐步建立全市中药材质量检测管理和评估体系。积极构建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和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等制度,加强种源、种植、加工、产品等生产过程监管,推动实现中药材生产、加工、经营全程质量可追溯。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检验监测中心)

  五、大力培育经营主体

  支持培育壮大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家庭农场、农业规模经营户、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产业化联合体、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校合作为契机,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农业类高校等社会力量对接合作,围绕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绿色防控、采储加工等环节,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科技创新和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通道,实现科技助农、科技富农。以促进运城道地中药材发展为重点,力争培育产值上亿元的中医药生产企业3~5个。到“十四五”末,全市中药材产值突破55亿元。到2030年,全市中药材产值突破6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六、积极提升品牌竞争力

  围绕“十大晋药”中“远志、黄芩、柴胡、山楂、连翘”运城市五大道地品种,保护开发利用“新绛远志”“绛县黄芩”“绛县柴胡”“稷山柴胡”“绛县连翘”“绛县山楂”“芮城菊花”等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支持槐米、杜仲、酸枣仁、瓜蒌等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品牌。落实全省“十大晋药”品牌战略,开展运城市道地优质中药材“运药七味”遴选活动。参加或举办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展会和论坛,持续扩大运城中药材的知名度。加大对中药材品牌创建、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支持力度,打造一批品质好、叫得响、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品牌。到2030年,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10~15个。

  (责任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鼓励支持建设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药材集散中心。支持新绛、闻喜、万荣、稷山等中药材主产县区建设产地交易市场,对新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交易市场、区域性中药材集散中心,视其规模每个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建设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精深加工、包装、仓储、物流和销售一体化的中药材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构建完善中药材商贸、流通体系,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鼓励和支持企业新建或整合利用现有仓储设施,在产地就近建设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推动现有仓储物流基地转型升级。支持中药材出口企业国际贸易业务开展,扩大中药材出口,按照运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促进外经贸发展若干奖补政策的通知》(运政办发〔2023〕20号)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果业发展中心、运城海关)

  八、构建中药材产学研体系

  与国家级、省级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进行项目合作,大力开展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引进示范推广工作,为中药材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进一步提升中药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服务水平。与国内科研院所、各类高校积极开展合作,联合培养技术推广、加工销售、品牌营销、数字化发展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充分发挥技术包联服务和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积极建立市、县、乡、村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团队。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突出的研究开发机构及人员的支持力度,按照运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运政办发〔2020〕35号)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果业发展中心、市科技局)

  九、提升融合发展水平

  鼓励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域内中药材资源,建设一批集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田园风光、旅游休闲于一体的中药材特色休闲旅游示范区。创新发展模式,支持利用中药材资源开发药膳、药茶、药酒等产品,打造具有运城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统筹中医药资源与文旅康养资源,推出包含中医药元素的旅游度假线路。大力开展中医药研学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到药材生产基地开展中医药研学文化体验传承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积极认定新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培养更多的中医药非遗传承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果业发展中心)

  十、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运城市建设中医药强市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中药材产业发展纳入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的重点产业来抓,成立领导机构,列支专项资金,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市、县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方位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医药强市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导,加大对有关部门和重点县(市、区)的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本文件由市果业发展中心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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