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科局,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目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根据《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运市科发〔2021〕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21年立项,延期及到期未结题验收的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
(二)2022年立项,到期未验收的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附件1)
二、验收方式
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在市科技局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运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聘请相关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对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三、验收材料
(一)项目绩效评价材料
1.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
2.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绩效自评表(附件3)
3.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4)
(二)项目验收报告
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验收报告(附件5)
(三)项目验收意见
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验收意见(附件6)
四、材料报送
各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绩效评价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和项目验收报告(胶装成册,一式五份)于2024年5月15日前报送至运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绩效评价材料、项目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电子版以“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命名,发送至邮箱276711596@qq.com。
五、其他
(1)报送地址:运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2)联系人
1.运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曹刚 8711218
2.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樊文菊 8711213
附件: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