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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事项定义:
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情形的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服务对象:缴存单位或清算组织
受理条件:
1.因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情形导致原单位灭失的;
2.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或单位无力补缴但已清算完毕的。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注销登记表;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政策性破产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营业执照的文件等)。
办结时限:实时办结
咨询途径: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市直管理部:0359-2059100
盐湖管理部:0359-5790800
永济管理部:0359-8029260
河津管理部:0359-5280923
闻喜管理部:0359-7021258
稷山管理部:0359-5528775
新绛管理部:0359-7561023
临猗管理部:0359-2331958
万荣管理部:0359-4529511
垣曲管理部:0359-6020528
绛县管理部:0359-2387009
夏县管理部:0359-2798269
芮城管理部:0359-3026004
平陆管理部:0359-87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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