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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个人账户启封
事项定义:封存的缴存人个人账户恢复为缴存状态。
服务对象:缴存单位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启封手续:
1.缴存人与原缴存单位恢复工资关系;
2.缴存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账户转移至新缴存单位继续缴存的。
办理渠道:1.线上办理;2.窗口办理(个人自愿缴存者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结时限:实时办结
咨询途径: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市直管理部:0359-2059100
盐湖管理部:0359-5790800
永济管理部:0359-8029260
河津管理部:0359-5280923
闻喜管理部:0359-7021258
稷山管理部:0359-5528775
新绛管理部:0359-7561023
临猗管理部:0359-2331958
万荣管理部:0359-4529511
垣曲管理部:0359-6020528
绛县管理部:0359-2387009
夏县管理部:0359-2798269
芮城管理部:0359-3026004
平陆管理部:0359-87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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