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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汇缴
事项定义:
缴存单位按月将为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代扣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汇总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
服务对象:缴存单位
受理条件:
1.汇缴时间、月缴存额等符合相关规定;
2.缴存人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办理渠道:1.线上办理;2.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若存在人员增减或工资变动,需提交《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若不存在则无需提供。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市直管理部:0359-2059100
盐湖管理部:0359-5790800
永济管理部:0359-8029260
河津管理部:0359-5280923
闻喜管理部:0359-7021258
稷山管理部:0359-5528775
新绛管理部:0359-7561023
临猗管理部:0359-2331958
万荣管理部:0359-4529511
垣曲管理部:0359-6020528
绛县管理部:0359-2387009
夏县管理部:0359-2798269
芮城管理部:0359-3026004
平陆管理部:0359-87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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