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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事项定义:
缴存人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的(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
服务对象:缴存人
受理条件: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提取上一年度已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借款人贷款满一年且还款期间正常缴存、还款;
2.提前部分冲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借款人贷款满一年且还款期间正常缴存、还款,若给他人提供担保,所担保的借款人也需正常缴存、还款;
3.结清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
4.提取时,个人账户余额需超过10000元,提取额必须为10000元的整数倍,每人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转账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指定还款账户。
(二)偿还异地中心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借款人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还款期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上一年度已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偿还商业银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
(一)提取上一年度已归还的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本息:需借款人偿还商业银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满一年,还款 期间正常缴存且无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上一年度已归还的部分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本息;
(二)结清商业银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无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担保借款还款期间正常缴存、正常还款;
三、住房公积金欠缴超过三个月视为不正常缴存;近两年内 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或累计6次以上(含6次)视为不正常还款;
办理渠道:1.线上办理;2.窗口办理(部分业务窗口办理,详见申请材料处)。
申请材料: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1.提取上一年度已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夫妻双方共同提取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2.提前部分冲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若配偶也需提取,应同时或跨月办理,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本业务在窗口办理;3.结清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若配偶也需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
(二)偿还异地中心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首次办理时提供)、近12个月还款明细等相关证件,若配偶也需提取,应同一天办理,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本业务在窗口办理;
二、偿还商业银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
(一)提取上一年度已归还的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本息:借款人应提供身份证、个人购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合同(首次办理时提供)、近12个月还款明细等相关证件原件,若配偶也需提取,应同一天到线下(窗口)办理,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
(二)结清商业银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借款人应提供身份证,《借款合同》、借款人与办理住房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一个月内);
三、缴存人名下I类银行储蓄卡;
四、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办结时限:正常情况,实时办结;需要核实的,三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市直管理部:0359-2059100
盐湖管理部:0359-5790800
永济管理部:0359-8029260
河津管理部:0359-5280923
闻喜管理部:0359-7021258
稷山管理部:0359-5528775
新绛管理部:0359-7561023
临猗管理部:0359-2331958
万荣管理部:0359-4529511
垣曲管理部:0359-6020528
绛县管理部:0359-2387009
夏县管理部:0359-2798269
芮城管理部:0359-3026004
平陆管理部:0359-87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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