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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开具贷款结清证明
事项定义: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结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
服务对象:缴存人
受理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利息已全部结清
办理渠道:1.线上办理;2.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结时限:实时办结
咨询途径: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市直管理部:0359-2059100
盐湖管理部:0359-5790800
永济管理部:0359-8029260
河津管理部:0359-5280923
闻喜管理部:0359-7021258
稷山管理部:0359-5528775
新绛管理部:0359-7561023
临猗管理部:0359-2331958
万荣管理部:0359-4529511
垣曲管理部:0359-6020528
绛县管理部:0359-2387009
夏县管理部:0359-2798269
芮城管理部:0359-3026004
平陆管理部:0359-8722150
主办:运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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