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对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通知要求,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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