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
发生事故后,认定工伤应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非本人主要责任”认定。例如,因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自身伤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属于本人主要责任证明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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