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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至9月6日 市本级可申报两项社保补贴 分别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发布时间:2024-08-06 16:55

  8月5日,从市就业服务中心获悉,2024年度市本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正在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2号窗口申报,时间为8月5日至9月6日(节假日除外),如需咨询可拨打电话:0359-2059182、2222571。

  当天上午,记者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看到,不时有人到相应窗口咨询政策、办理补贴申报,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耐心细致地为市民服务。据悉,自2021年至今,已有1000余人享受了市本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

  2.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

  3.创业失败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三分之二(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2.灵活就业的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两年。

  3.创业失败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最长不超过1年。

  ◆申报所需资料

  1.《2024年运城市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红底照片。

  3.《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灵活就业状态)。

  4.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5.个人“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

  2021年至2023年已申报过并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今年不再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需提供以上5项申报资料。

  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自由选择向社保缴纳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申领。

  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报

  ◆申报条件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人员。

  ◆补贴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三分之二(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申报所需资料

  1.《2024年运城市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自主创业证明材料。

  3.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4.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认定表。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6.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自由选择向社保缴纳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