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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可同时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二、证明材料
1.提供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同户户口簿或者《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等。
2.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登记五年内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五年内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交易过户后五年内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提取频次
每年可提取一次,年度间隔期不低于12个月。
四、提取金额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五、注意事项
1.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时,父母、子女必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时,若有住房公积金担保的,所担保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两年内无连续3次(含3次)或累计6次以上(含6次)的逾期情况。
3.该项业务仅限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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