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运城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80号)要求,按照运城市关于推进全市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部署,围绕发展县域经济、建好大县城,以县城带县域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结合运城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因地制宜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结合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体谋划、一体实施,优化区域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交换通道,走出一条具有运城特色、符合现代化要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以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为中心目标,着力提升县城功能品质和宜居宜业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尊重规律、防范风险。尊重发展规律,以县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县城规模,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实现经济规模与资源环境容量、人口规模与经济规模、公共服务能力与人口规模相匹配,切实加强城市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安全韧性水平,加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坚持内涵发展、品质提升。着力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把全生命周期理念贯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扩大多元就业供给,突出特色服务功能,传承历史文化脉络,完善公共政策体系,推进法治化、精细化、智慧化、人性化管理,加快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让县城发展更具活力、更加文明、更有温度。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三)发展目标
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抓好县城、以城带乡”,在全市10个县和2个县级市分阶段、分目标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2024年,制定市、县两级行动方案,谋划基础骨干项目。选取新绛县在特定领域发力、先行先试,其他县(市)全面启动,推动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取得新进展,小城镇服务“三农”能力有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进一步融合发展。
到2025年,新绛县初步形成典型经验和成果,形成全市示范引领标杆。各县(市)在县城建设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补齐短板、完善功能、提升品质,一批县(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在推动县域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县域经济水平显著提升,小城镇衔接县城、辐射乡村的作用持续增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城乡融合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7年,全市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建设蓝图初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县城带动县域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县域经济跨上新台阶,小城镇建设成为服务“三农”的区域中心,建成一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县域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形成“以城带乡”推动县域城镇化发展的“运城经验”。
二、坚持“试点示范”,分类施策抓好县城建设
按照《山西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要求,结合主体功能区划,依据各县(市)发展实际情况,将全市12个县(市)划分为五类,分别是城市融合型县城、专业功能型县城、文旅赋能型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各县(市)重点根据分类方向探索发展路径,同步结合实际探索多元化发展方向,选择试点县先行先试。
(一)城市融合型县城
支持位于盐临夏城镇组群的临猗县、夏县加快融入中心城市建设与发展,积极承接人口、功能、产业转移,强化快速交通连接,发展成为与中心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临猗县打造成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示范园、以农产品加工为特色的盐临夏地区副中心、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夏县打造成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现代农业示范区、盐临夏一体化东部增长极、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生态康养旅游城市。
(二)专业功能型县城
支持具有资源、产业、交通等优势的河津市、永济市、闻喜县发挥专业特长,培育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加快形成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打造县域经济特色品牌,发展成为“小而美、专而强”的县城。河津市建设成为黄河流域县域绿色转型发展的示范样板、山西省对外开放与区域协作的重要门户、晋南城镇圈的工贸中心与山河名城。永济市建设成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承载区、山水城园融合发展的公园城市。闻喜县建设成为运城副中心城市、黄河金三角地区文旅康养中心和现代物流中心、中西部精品钢生产基地、国家级镁铝合金深加工基地、全国知名的玻璃制品生产加工基地。
(三)文旅赋能型县城
推动新绛县保护历史文脉,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建设成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重要的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商贸物流、文旅融合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四)农产品主产区县城
支持位于农产品主产区内的万荣县、稷山县、绛县、芮城县推动农业种植、生产加工、电商物流、观光旅游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形成特色产业链条完整、功能拓展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万荣县建设成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后土文化彰显的文化旅游名县、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宜居之城。稷山县建设成为晋南城市群的重要节点城市、全国知名的农耕文化传承示范区、黄河金三角区域充满活力的现代特色产业基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宜居之城。绛县建设成为山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县、山西省文化旅游名城、晋南特色生态园林城市。芮城县打造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山西省能源革命及“双碳”建设样板、黄河金三角区域门户与大美山河双城。
(五)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
支持位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垣曲县、平陆县聚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普惠,统筹县城发展与下山移民、生态移民工作,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县城集聚,提升重要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生态、文化、旅游和产业配套综合功能。垣曲县、平陆县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县、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县、黄河金三角区域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休闲康养旅游目的地。
三、坚持“以城带乡”,全面统筹实施八项行动
做大做强县城,以县城带县域,全面统筹实施八项行动,推动365体育投注城乡高质量发展。(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所列各市直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一)实施“安全韧性”的城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行动
1.健全城乡风险防控体系
提升城乡防灾韧性水平。开展自然灾害调查与评价,建立健全灾害区域综合风险普查机制,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的早期识别和验证。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市政消火栓、蓄水池、消防站、救援站等配套设施,加强火灾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强化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应急避难功能,提升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市应急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实施县城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开展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普查,全面摸清基础设施数据底数。配建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密织监测感知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完善风险隐患应急处置体系,推动实现从监测、分析、预警、派单到处置的闭环管理。到2025年,城镇人口规模在10万人以上的县(市)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普查,明确重点监测区域、环节和对象。到2027年,城镇人口规模在10万人以上的县(市)实现城市生命线数字化监测。(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
加强“三区一村”风险防范。将“三区一村”(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范围纳入县级城市更新区域。针对“三区一村”建筑破损老旧、道路街巷狭窄、基础设施老化、外墙保温材料裸露以及私拉乱接、私搭乱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引起的消防、疏散、卫生、抗震防灾等安全隐患,开展更新改造和风险治理,提升安全韧性水平。2024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5个。到2025年,围绕补齐设施短板、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再开工一批改造项目。到2027年,“三区一村”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通联办、国网运城供电公司)
防范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健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强化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积极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有序推进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照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落实落细各项整治措施,做到基本消除2023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到2025年,完成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任务。严格按照《运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运政办发〔2022〕20号)分工要求,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指导责任。(市住建局、市应急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加强县城内涝治理
健全城市防洪体系。保护河湖水系空间和自然坑塘,严禁覆盖天然河渠、水系、湿地等。编制防洪排涝规划,确定防洪标准,明确防洪设施用地布局要求,提出重要控制节点的水位、流量、水质等关键技术指标,严禁随意调整防洪排涝设施用地。完善防洪设施,在县城河湖水系沿岸因地制宜布设旁侧湖、滞水塘、调蓄池、蓄水池等雨水径流调蓄设施,增加对雨洪径流的滞蓄和承泄能力,保障城市行洪安全。(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推进县城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构建以分布式低影响开发设施和自然水系为主,“蓝绿灰”相结合的生态雨水系统。加强水利措施、城市管网及其他措施的衔接,保障县城雨水顺利排放。开展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现状雨污管网混错接点排查整治。支持绛县省级第二批海绵示范城市建设。2024年,完成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35.07公里。到2025年,海绵示范县城建成区3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以点带面推进县城海绵城市建设步伐。(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3.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
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强化各类水源地保护,提升供水水质。统筹配置供水水源,有条件的县城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因地制宜推动中心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延伸。加快建设改造县域自来水厂,实施城乡供水管网更新和智慧化改造,兼顾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改造和局部分散供水工程保障,稳步提升县域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城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剔除上游来水、调水或天然背景值影响后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全市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53%,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以上,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全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率75%,黄河流域县区级行政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率达90%。到2027年,全市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2%,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以城带乡污水处理系统。按照“适度超前、留有余量”的原则,对污水实际处理能力超设计能力85%的污水厂进行扩容升级。对县城老旧污水管网进行更新修复,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坚持以城带乡、以镇带村,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有效衔接,一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将地域相邻的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逐步压减污泥填埋量,鼓励污泥能量资源回收利用,提升污泥及其他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处置水平。到2025年,沿黄沿汾县率先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扩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加快城乡燃气一体化建设。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化、配送统一化、监管智能化建设,建设县乡供应网点,方便农村居民用气。加快县城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加强设施设备巡检维护力度,基本补齐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薄弱环节和短板,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完善县域公路基础设施。以实现2小时通达设区市为目标,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提高县城与周边大中城市的互联互通水平。实施普通国省道县城过境改线工程和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四好农村路”。因地制宜推进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网大通道建设。到2025年,实现县县通高速,所有县实现乡镇全部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到2027年,县城与周边城市实现多路联通,与乡村实现全面高效联通,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支撑城乡融合发展作用进一步彰显。(市交通局)
优化县城道路系统。加密县城支路,开展道路微循环改造,打通“断头路”,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公交站点、公交专用车道等建设改造,完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体系,构建级配合理、适宜绿色出行的县城道路网络。到2027年,全市县城新建改造道路工程110公里,建成区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按照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为机动车保有量1.1-1.5倍的要求,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探索编制实施县域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专项规划,推动城镇地区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构建“城乡统筹、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科学高效”的城乡基础设施网。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合理确定管护运行模式,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化机构,提高管护水平,保障城乡基础设施持续高效运营。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一体化建设试点。(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二)实施“低碳绿色”的城乡生态环境提质增优行动
4.实施县城生态修复工程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县城建设融入自然。修复破损山体、污染水体,完善县城生态系统,深化平陆县绿色低碳县试点建设,提升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水平。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优先推进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带矿山修复、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地区居民异地避险安置,推动大型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融入周边城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5.深化水土气环境污染防治
强化水资源的管控,持续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统筹推进“五水同治”,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化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确保受污染耕地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大气质量达标管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024年,持续推进汾河谷地散煤清零工作。到2025年,汾河谷地散煤清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持续抓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到2027年,推动汾河流域2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下游建设带保温措施的人工潜流湿地,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进一步提升。(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
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提高再生水供给能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试点示范,综合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加大工业回用、提高生态补水、稳固市政杂用、探索农灌回用,发展再生水产业,实现“一水多用,应用尽用”。到2025年,黄河流域县(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积极创建国家级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县(市)。到2027年,黄河流域县(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7.提升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
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置为重点,全面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持续推进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工作模式,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健全县(市)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河津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河津市9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骨干项目建设,从政策管理、指标完成、技术突破等方面加快提升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化、高质量化水平。建设县级“无废城市”,加快推进芮城县3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及供汽项目建设。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370个行政村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四分法”,积极创建农村有机垃圾综合处置利用示范县。到2027年,黄河流域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占比达到65%以上。(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
8.持续推进汾河谷地清洁供暖工作
稳步推进煤改电,探索实施地热能替代燃煤、天然气供暖,大力支持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发展,加快多热源的互通及多类型热源补充使用。扩大清洁能源取暖覆盖面,重点推进汾河谷地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有序淘汰汾河谷地不达标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因地制宜建设大型集中供热热源厂,有条件地区开展热电联产热源置换。补齐供热管网短板,提高管网普及率,实现热源与管网的衔接配套。(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9.发展绿色低碳交通
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生态化改造,重点建设沿黄、沿汾绿色交通廊道。积极推进运输方式和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城乡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完善公路服务区、城乡区域充电换电设施,到2025年,县城公共交通工具新能源化、电气化和清洁化比例显著提高,县、乡、村和市内公路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10.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超限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公共建筑优先推广钢结构,稳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持续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积极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加强地热能与其他可再生能源的互补综合利用。2024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2025年持续推进;2024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7%,2025年达到30%,2027年达到34%。(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实施“平台带动”的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行动
11.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集群
梯次推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以城市融合型和专业功能型县城为重点,深入挖掘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历史传承优势,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度高、专业化分工协作程度高、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品牌优势突出、就业富民效应明显的特色专业镇,打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优先支持专业镇打造“运城智造”公用品牌。2024年,新增市级重点专业镇5个以上,主导产业产值达300亿。到2025年,特色专业镇实现县城全覆盖,每年至少打造5个专业镇方面的“运城智造”公用品牌,规上企业突破180户。到2027年,全市专业镇发展质量与产业竞争力显著提高。(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培育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和生态功能区县城为重点,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到2025年,力争形成果品蔬菜、饮品酿品、主食糕点、中药材、肉蛋制品等农副产品加工千亿级产业集群。到2027年,农村一二三产跨界融合、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局面初步呈现。(市农业农村局)
培育文旅融合产业集群。以文旅赋能型县城为重点,大力实施文化旅游带动战略,全面建成省、市级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积极推进国家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创建,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在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以生态功能区县城为重点,培育生态旅游、康养休闲、农事体验等新业态,打造旅游康养产业集群。到2027年,打造高水平文旅康养集聚区。(市文旅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按照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和提高就业吸纳能力的要求,做好产业发展定位,重点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产品组装、传统手工艺品、文创产品、商贸、餐饮、现代物流配送、社区服务、家政等产业,实现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家门口”就业。到2025年,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人员占比、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明显提升。(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12.提升产业平台集聚功能
打造产业集聚平台。稳步有序推动县域内省级开发区的设立、扩区和调区工作,支持产业基础好的省级开发区升级国家级开发区。围绕开发区主导产业打造一批重点特色专业园区,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加强水果、杂粮、干果、中药材等农业产业平台及设施建设。到2025年,积极创建3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到2027年,没有开发区的县要围绕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链,建设专业镇等支撑平台,主导产业产值占平台总产值比重超过50%。(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补齐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短板。以增强重大产业项目承建能力为导向,重点围绕建设标准厂房、创业孵化平台、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职业技能培训设施、公共仓储集散回收设施、一站式便企政务服务设施等方面,补齐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短板。到2027年,完善已有开发区基础设施和专业服务功能,为承接外部转移产业提供支撑,其他各类产业平台承载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统筹布局开发区和城镇建设用地,探索工业、仓储、商业、研发等用地混合利用,提高开发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构建适应产业发展和生活居住要求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开发区向县域综合功能区转型。到2025年,逐步培育一批产城融合示范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13.增强县城“烟火气”
加快县域商业建设。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高标准建设和改造一批县城商贸综合体和乡镇商贸中心。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有便利店的格局。(市商务局)
打造县城消费场景。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引导核心商业街提档升级,提升品牌购物、美食品鉴、休闲娱乐等能力。到2025年,以城市融合型、专业功能型和文旅赋能型县城为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到2027年,进一步支持商业街区开展软硬件改造提升,拓展县域商业消费新场景,打造具有运城区域特色的消费名片。(市商务局)
14.完善城乡流通体系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有效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关键节点作用,统筹建设县级公共仓配中心,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辐射能力。提质农村寄递物流服务,拓宽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渠道。到2025年,全市县城区域性仓储物流集散中心覆盖率100%,基本实现县县有物流配送中心、乡乡有物流站点、村村有快递服务。到2027年,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城乡寄递物流体系。(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完善冷链物流设施。聚焦果蔬、肉禽、中药材、药品、乳品、速冻食品、水产品七大冷链物流品类服务,完善冷库、生鲜食品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物流前置仓等冷链物流设施。到2025年,补齐冷链物流上下游短板,高标准建成一批规模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冷链物流设施。到2027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产销衔接、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内畅外联的冷链物流网络。(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着力打造乡村e镇。提升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推进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体系贯通发展,构建“产业+电商+配套”生态,落实电商平台外销县域的农副产品物流费用补贴。2024年,推动13个乡村e镇全部建成运营。(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实施“普惠共享”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行动
15.努力构建高质量县域教育体系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各县(市)要统筹资源配置和入园需求变化,制定2023—2027年县城公办园建设规划,用5年时间在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稳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生源稳定的乡村幼儿园,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市教育局)
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挖潜扩容现有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高起点举办新建学校,改造帮扶基础相对较好的学校,大力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健全学区和集团办学管理运行机制,促进骨干教师交流轮岗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优质学位供给,促进优质均衡。着力加强县城公办寄宿制学校建设,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分步骤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市教育局)
推进县城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实施《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7年)》(晋教基〔2023〕15号),加快县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健全县域普通高中教师补充激励政策,切实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稳定县域普通高中生源。推动县域普通高中逐步补齐各类基本设施短板,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需求。到2027年,全省普通高中布局、规模、公办民办结构全面优化,各县(市)至少办好一所生源稳定、质量提升、群众满意的公办普通高中。(市教育局)
强化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县(市)全覆盖,其他县(市)因地制宜设立特教班,满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强融合教育资源建设,推进省、市、县、校四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到2027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市教育局)
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每个县(市)建好办强1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接地方重点产业人才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专业课教师配备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提升关键办学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24年,县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力争达到8000元。到2025年,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深化,切实提高办学质量、服务能力和吸引力。(市教育局)
16.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县级综合医院通过引进招聘人才、改善软硬件设施设备条件、三级医院派驻人员支援等措施补齐专科能力短板。支持县级中医院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引领提升县域中医药综合服务水平。完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施设备,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到2025年,全市各县(市)建设1~2家好医院,力争所有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要求,全市9所以上县级综合医院、1所县级中医院、1所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市卫健委)
全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健全县级医院与省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制度,组织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加强省级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和省级医疗专科联盟对县级医院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提升县级医院能力水平。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推动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村医待遇保障。到2027年,配合省卫健委每年举办一期以上县医院院长培训会,组建县级三级医疗机构专家组,每年对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作进行巡回指导和评估。(市卫健委)
17.完善养老托育设施
提升县域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发挥县域公办养老机构兜底和示范作用,构建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多元、多层次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普惠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结构,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2024年,持续推进城镇社区幸福养老工程。到2026年,推动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全覆盖。到2027年,县城养老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县域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补齐托育服务设施短板。新建居住区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结合老旧居住小区改造,完善公共活动区域设施,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创造安全、适宜的公共环境。2024年,每个县(市)建设1所100~150个托位、承担示范性和指导功能的公办综合托育机构,带动提升县域整体托育服务水平。到2025年,各县(市)建成一批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机构,普惠托位占比力争达到60%以上。(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18.健全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
强化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加强县(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乡镇(街道)就业服务站功能,推进村(社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拓展“互联网十公共就业服务”向县级以下地区延伸,在2023年全市13个零工市场已建成运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零工市场就业服务,为用工主体的零工人员搭建好供需对接平台。到2025年,实现对县域群众就业服务线上线下全覆盖。(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培训促就业导向,积极拓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市人社局)
健全多层次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做好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实物住房和货币补贴并举,保障县城新增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加强县城人才住房保障,通过人才公寓、发放租房和购房补贴、支持团购商品住宅等途径,解决好各类人才安居问题。积极推动县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到2027年,各县(市)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租房配建比列及方式筹集公租房。(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19.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场馆设施均衡发展。面向实际服务人口,推进县(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保障人员力量,建立岗前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面落实县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到2027年,全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设施设备配套齐全,公共文化服务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有条件的县(市)建成美术馆并投入使用,建成一批示范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市文旅局、市财政局)
增强全民健身服务设施供给。优化全民健身服务资源布局,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场馆开放共享,加大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开放力度,全面落实县级大型公共体育馆经费和低收费配套资金,打造一批集健身、商贸、文体演艺和餐饮旅游于一体的体育综合服务体。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公共场地设施、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组织、科学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短板工程全覆盖,行政村(社区)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进一步优化提升,健身步道、体育公园、户外运动设施等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大幅增加。(市体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20.完善社会福利设施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残疾人补贴对象覆盖面。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推动精神障碍残疾人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建立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到2025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制度。(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五)实施“品质提升”的城乡人居环境更新行动
21.营造城镇山水交融宜人空间
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加强城市设计引导,构建城镇景观轴线和视线通廊,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景观格局和风貌。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与人口密度匹配度。加强城镇空间尺度管控,合理设置街区单元规模和街道宽度,优化城镇建筑布局,科学控制建筑高度,加强重要建筑设计备案管理,形成疏密有致、高低错落、围合适宜的空间环境。(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构建蓝绿空间系统。科学规划布局绿环绿廊绿楔等,加强县城内部水系、绿地同外围河湖、森林、耕地连通,形成城乡一体化蓝绿生态网络。完善县城公园体系,建设步行道、自行车通道,构建级配合理、网状贯通的绿道网络。依托城市内河道、湿地等城市水系,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城市蓝道网络。到2025年,每县(市)至少建成1个综合公园、1个郊野公园、1个防灾避险公园以及一批小、多、匀、精的口袋公园,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到2027年,试点县建成包容连通的城市绿道、蓝道网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提升公共空间环境品质。对县城内重要的生活性街道,以及滨水空间、城市广场等公共空间进行更新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环境品质,塑造“有颜值、有文化、有温度”的美丽街道和公共空间。系统梳理街巷边角地、居住区空地、桥下空间等各类小微空间,创新配套土地利用政策,“插花式”植入休闲游乐、体育健身等功能,满足不同人群生活需求,提升生活环境质量。到2027年,全市打造一批美丽街道,提质一批重要公共空间,更新一批小微空间,城镇环境品质和居民幸福指数得到显著提升。(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2.有序实施县城更新
坚持留改拆并举,鼓励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方式实施县城更新,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更新模式。重点针对“三区一村”,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更新改造老旧建筑,植入新功能新业态,增加公共和生态空间供给,带动周边片区品质提升,激发城市整体活力。加强存量资源统筹利用,鼓励土地用途兼容、建筑功能混合,完善存量用地利用政策和既有建筑再利用规划审批制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等政策,推进县城更新。到2025年,开展一批城市更新试点,以点带面有序实施城市更新。(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3.完善县城居住功能
坚持职住平衡,合理布局新建住宅。加强《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在居住地块规划审批中的落实,推动完整社区建设。落实《宜居住宅建设标准》,打造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宜居住宅项目。鼓励支持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持续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化,支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落实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推动实现业委会(物管会)全覆盖。(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24.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提高小城镇服务“三农”能力。加快推进小城镇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小城镇辐射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实现小城镇镇区功能与品质“一年一个样、三年小提升、五年大变样”。到2025年,镇区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基本覆盖。到2027年,小城镇普遍建成服务“三农”的区域中心。(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网运城供电公司)
改善农村整体住房条件。开展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加强农房设计指导,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建设一批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农房,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农房逐步提升现代化水平。(市住建局)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城乡一体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向自然村延伸覆盖。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加强村庄特色风貌引导,打造一批具有晋南特色河东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水务局)
(六)实施“文脉赓续”的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行动
25.构建县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持续开展县域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公布,做好挂牌测绘建档,建立涵盖各时期各类型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支持具备条件的城、镇、村申报国家名录。探索编制县域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加快编制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等保护规划,试点编制历史建筑保护方案,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健全保护传承管理制度,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管理体制。到2025年,未公布历史建筑的非名城县(市)实现全面清零,文旅赋能型县城基本完成各类法定保护规划编制。到2027年,挖掘申报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各县(市)法定保护规划全面编制完成。(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
26.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
坚持保护第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修缮。活化利用各类遗产,以用促保,实现永续传承。采用微改造方式,增加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建设与古城古村保护,依托历史文化街区等打造特定功能区,注入新业态,提升整体活力。稳妥推进城市更新,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前介入城乡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拆除管理,加强建设管控和设计引导,延续历史文脉,塑造特色风貌。到2025年,各县(市)公有产权历史建筑空置率不超10%。文旅赋能型县城实施一批保护修缮工程,依托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或历史地段等因地制宜打造特色街区。到2027年,名城、街区所在县(市)及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实施一批保护修缮工程,打造一批特色街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运城模式”。(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7.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促进县城文旅商融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深度融合,与商业、科技、金融有机结合。在老城区、传统街区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业态、复合型休闲业态,打造一批特色艺术街区、慢生活空间、夜间消费街市等,创新应用数字技术推出一批文化休闲产品,构建全场景沉浸式文旅消费体验新场景。到2027年,打造一批文旅商消费街区,培育一批网红打卡地。(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完善城乡文旅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打造“城景通、景景通、城乡通”全域旅游路网。构建县域系统完善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体系,加强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地方特色文旅产品和高端文旅项目。依托黄河旅游公路分层次、分类别串联沿线县城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彰显区域文化特色、融入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到2025年,黄河旅游公路全面建成贯通,沿线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健全,沿线县(市)旅游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文化展示线路,创建一批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到2027年,黄河旅游公路沿线县(市)文旅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
28.以文塑城全面讲好“运城故事”
挖掘国家民族精神与运城地方特色融合的文化精神特质,将黄河、盐池等地域文化精神转变为新时代区域发展形象,推动运城传统文化与时尚文化融合,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塑造地域文化标识,构筑全市历史文化特色标识体系,讲好遗产背后故事,展现地域文化气质,增强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到2025年,特色文化标识塑造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到2027年,各县(市)特色文化品牌效应得到彰显。(市文旅局、市住建局)
(七)实施“智慧高效”的城乡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29.提高城乡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构建县域数据资源体系。围绕城乡治理能力提升,依托省、市、县三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的汇聚融合、共享应用,提高基层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强化基层数据统采共用。2024年,全市新建5G基站600座。到2025年,实现县域5G网络全覆盖,建立健全县域数据共享机制,夯实协同治理数据基础。(市数据局、市通联办)
健全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持续完善网格化治理模式,推进全科网格工作,拓展“网格+N”服务功能,提升网格化系统实战能力,实现智能派单、依责承接、高效处置功能,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做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提高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加强与省、市、县三级平台对接,逐步拓展智慧化应用场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2024年,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覆盖率超过70%,逐步开展与市级平台联网和数据对接。到2025年,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覆盖率超过80%,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升级建设。到2027年,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趋于完善,与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一网统管”工作体系初步建立,推动平台贯通街道(乡镇)、社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市城市管理局、市数据局)
创新智慧场景应用。在数据底座能力支撑下,以群众有获得感场景为突破口,推进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消防、智慧公安、智慧应急、智慧养老、智慧人社、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建设,全面提升智慧公共服务能力。创新发展智慧文旅、智慧园区、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慧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以5G基站建设、公共服务、“数字乡村”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提升县级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到2027年,有条件县(市),经省数据管理部门同意后,结合实际,建成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县,并与市级底座连通。(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通联办)
30.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
持续深化乡镇(街道)改革,构建完善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持续探索下放行政执法职权,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县(市)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规范化建设,选定芮城县作为市级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各县(市)选定2个乡镇(街道)作为县级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到2025年,在全市形成可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全市基层综合执法能力明显提升。(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31.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维护制度
完善城市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制度,加强城市维护资金的统筹安排,健全城市维护标准定额,发挥好城市维护资金对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保障支撑和引导推动作用。以城市维护精细化项目为基础,开展综合养护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城打破行业条块分割,打包实施综合养护和管理。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县城维护的政策扶持力度。结合省、市、县三级财政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积极争取上级财力相对薄弱县的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
(八)实施“联动有效”的“人地钱”体制机制创新行动
32.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探索实施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落实落户迁移取政策,新增租房落户渠道,由“户随房走”变为“户随人走”,不再以房屋产权为必要的迁移落户条件,对待购房落户和租房落户一视同仁,落户地以家庭户为主、集体户为辅,保障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提升新市民归属感,鼓励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参加文化活动,增强主人翁意识,全面融入城市生活。(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加大农业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对吸纳搬迁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财政支持,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积极争取对不同流入地农业转移人口实行差异化奖励补助。(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33.建立人才和科技成果下乡激励机制
支持运商运才回乡创业,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等人才引进和培育制度,引导科技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34.完善城乡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推进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推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措施,健全“人地挂钩”“增违挂钩”“增存挂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机制。深化拓展“标准地”改革,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定期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到2027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审慎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到2027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工作形成“运城经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35.创新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
创新政府投融资模式。提升各级政府投融资能力,坚持策划先行,谋划设计优质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支持力度。探索采取“肥瘦搭配”“区域平衡”“整体统筹”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入社会资本,规范特许经营模式,合规助力县域城镇化发展。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探索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加强投融资和项目谋划设计培训。健全政银企沟通交流机制,完善投融资支持政策举措,鼓励积极探索投融资创新模式。(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人行运城市分行)
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落实国有存量资产盘活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各县(市)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优化再用资产管理、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开展资产出租处置、探索资产集中运营管理等,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重点围绕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动储备一批权属清晰、收益稳定、特色鲜明的优质基础设施REITs项目。到2025年,分行业分领域梳理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确保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应入尽入项目库。(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县域城镇化发展。积极引导县(市)政府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引进社会资本开展股权合作等方式,增加县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和现金流,推动县级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到2025年,县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实力得到有效提升,实现与省、市平台公司联动发展。(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市级将充分发挥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作用,成立工作专班,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牵头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围绕本领域重点工作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市)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科学把握县城建设时序,先易后难、层层递进,切实推动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推动试点先行,夯实优质项目
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率先在试点县(新绛县)探索发展路径,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科学谋划储备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基础骨干项目优先列入省、市两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强化“人地钱”等要素供给,以项目建设实际成效推动县域发展。
(三)强化评价奖励,激发干事活力
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适时开展总结评估,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进行奖补,在评先选优、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强财政资金激励,市财政根据专项债券项目及债务风险情况,给予试点县安排专项债券。
(四)加大政策供给,强化制度保障
用足用好国家、省级的各类优惠政策,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围绕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三区一村”更新改造等关键和难点问题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学习借鉴省外政策创新经验,建立政策反馈优化调整机制。健全政策落实制度机制,释放政策效应,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五)总结经验做法,做好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理念和政策,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站位。认真总结县(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提炼宣传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调动政府、社会、群众积极性,广泛凝聚思想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1.全市县(市)分类名单
2.试点县(市)及重点试点方向
3.基础骨干项目清单
附件1
全市县(市)分类名单
城市融合型县城:临猗县、夏县
专业功能型县城:闻喜县、永济市、河津市
文旅赋能型县城:新绛县、垣曲县
农产品主产区县城:万荣县、稷山县、绛县、平陆县、芮城县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垣曲县、平陆县
备注:各县(市)重点根据分类方向探索发展路径,同步结合实际探索多元化发展方向。
附件2
试点县(市)及重点试点方向
试点县 |
试点方向 |
新绛县 |
重点探索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文旅商融合发展路径,挖掘保护展示历史文化、延续历史文化脉络、彰显特色城乡风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以文塑旅开放包容的魅力县城 |
附件3
基础骨干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单位 |
一、实施“安全韧性”的城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行动 |
|||
1 |
城市生命线安全项目 |
建设市级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各县(市)布设一批前端感知设备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2 |
县城污水处理项目 |
河津市完成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永济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完成1万吨/日扩容工程,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
市城市管理局,河津市、永济市人民政府 |
3 |
“三区一村”改造项目 |
改造提升一批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 |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通联办、国网运城供电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
4 |
县城集中供热管网项目 |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和管网建设,不断提升供热普及率。 |
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5 |
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 |
开展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的县域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
市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6 |
对外交通建设项目 |
实施1个高速公路项目、3个国省干线项目,新增高速出省口1个 |
市交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7 |
“四好农村路”项目 |
新建、改建2000公里以上“四好农村路” |
市交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8 |
首批专业镇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 |
首批专业镇加快与主导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
市工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9 |
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项目 |
公共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 |
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二、实施“低碳绿色”的城乡生态环境提质增优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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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绿色低碳试点县城建设项目 |
实施1个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等试点项目 |
市住建局,平陆县人民政府 |
11 |
“一泓清水入黄河”项目 |
开工285个“一泓清水入黄河”等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市直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
12 |
散煤清零项目 |
中部城市群县(市)及重点县域基本实现散煤清零 |
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市直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
13 |
再生水利用项目 |
加快推进再生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形成工业回用、市政杂用、生态景观补给和农业灌溉“四水统筹”的再生水供给格局,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14 |
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实施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和一批规划项目落地延续,全面提升处理能力 |
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
15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项目 |
在各县(市)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项目,重点提升边远地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水平 |
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
三、实施“平台带动”的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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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专业镇培育发展项目 |
全市专业镇实现县(市)全覆盖,规上企业突破300户,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区域品牌 |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17 |
乡镇流通体系建设项目 |
新建或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实现全省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100%、区域性仓储物流集散中心覆盖率100%、快递村村通覆盖率100% |
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四、实施“普惠共享”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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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
发放租赁补贴700户,新建、筹集公租房、保租房120套 |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19 |
基础教育扩优提质项目 |
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每个县(市)至少办好一所公办高中 |
市教育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
20 |
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全省各县(市)建设1~2家好医院,力争所有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要求,全省遴选建设9所县级综合医院、1所县级中医院、1所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水平 |
市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
21 |
县医院院长培训项目 |
开展1100人县医院院长培训,全面提升县医院院长工作能力 |
市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
22 |
县级三级医疗机构专家组建设项目 |
组建县级三级医疗机构建设专家组,开展专家培训,分组对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作进行巡回指导和评估 |
市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
23 |
完善诊疗科目医疗服务水平项目 |
组织省级专家每年对县医院10个薄弱专科进行专题培训和巡回现场业务指导 |
市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
24 |
县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项目 |
永济市、河津市各建成一所县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并投入运营 |
市民政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
25 |
健康乡村示范项目 |
支持试点县开展集中养老、居家养老、互助养老等康养服务 |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26 |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每县建成一家“政府所有、公益服务”的零工市场,推动实现网上服务对县域群众的全覆盖、可及性和均等化 |
市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五、实施“品质提升”的城乡人居环境更新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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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农村厕所革命项目 |
实施农村新改厕和问题厕所整改,支持厕所后期管护能力提升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28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因地制宜推进有关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水平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
29 |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和提标改造7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六、实施“文脉赓续”的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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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培育项目 |
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筹备工作 |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文物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
31 |
历史文化街区修缮及特色街区打造项目 |
支持文旅赋能型县城、名城、街区所在县(市)及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开展一批保护修缮工程,依托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或历史地段等打造一批特色街区 |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
32 |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
支持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县、省级试点县、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实施保护利用项目 |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文物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
七、实施“智慧高效”的城乡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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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智慧城市数字底座搭建项目 |
有条件县(市)经省数据管理部门同意后,结合实际,建成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县,并与市级底座连通 |
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34 |
5G基站建设项目 |
新建600座5G基站 |
市通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