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规定,现就2024年市本级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第二批申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享受对象
1.运城市工商部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政策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
三、补贴标准
不超过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用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部分;(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四、补贴期限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最长不超过1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五、申报补贴资料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提供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5.基本身份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6.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复印件;困难人员提供困难认定表(经各县(市、区)人社部们认定的《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交费明细单;
9.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及《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电子版,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单位盖公章。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1月20日(除法定节假日外)
申报地址: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
(市中银大道19号市人社局南一楼大厅 就业援助部)
联系电话:0359-222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