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运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运城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不属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山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建立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长效工作合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孙鹏程 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正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卫廷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贾玉明 市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李红霞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周 凡 市科技局副局长
石宝吉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范丽红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贾肖柱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草发展中心主任
高 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淮占胜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廷林 市水务局河湖务管理中心主任
王荣光 市农业农村局一级调研员
王翠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贾文生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巨雨琴 运城海关副关长
三、工作机制
(一)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有关责任单位科室(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并向召集人汇报,同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二)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会议议题由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报会议召集人审定。
(三)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协调机制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及时汇总并通报有关情况。
(四)协调机制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时,由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