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共用,切实推动工作落实,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市场监管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运城市质量强市和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运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城市质量强市和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是研究制定全市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三是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四是组织市级政府质量奖励工作;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运城市质量强市和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运城海关、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市水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工商联共3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和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承办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2.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地方、其他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有关单位。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办公室要定期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二、运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年度推进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
运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外事办、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贸促会、市邮政管理局、人行运城市分行、运城海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共2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承办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2.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会成员,也可邀请与会议主题密切相关的其他有关部门和专家列席;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会联络员。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有关单位。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