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运政发〔2023〕13号)及《运城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气象局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等精神,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及气象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运城市人工影响天气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及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审议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针、政策、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跨部门重大作业计划;协调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装备维护、重大科研攻关、重大活动保障、全流程安全监管、空域使用等工作;针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向市政府
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研究部署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解决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涉及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应举措;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市政府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市长
副召集人: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气象局、运城机场、市果业发展中心、运城军分区等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担任。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确定参会范围,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县(市、区)及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全力推动相关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