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纪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招生工作要求。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严格执行“三限”要求。
限时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严禁组织学生报名、考试、测评、面试、签约录取;严禁通过开放日、夏令营、冬令营、竞赛活动等名义变相选拔学生;严禁以“预录取”“协议班”“实验班”等名义承诺录取或提前锁定生源。
限人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生规模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人数。要严格学籍管理,未按招生政策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行为。
限范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进行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要按照主管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要严格控制在县域内。严禁通过笔试、面试、学科竞赛、成绩排名、社会培训机构推荐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跨区域违规争抢生源,不得以高额奖学金、虚假宣传等手段诱导学生报考;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组织选拔考试或变相利用校外培训成绩招生。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体局将持续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同步核减财政扶持资金,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的,视情况给予免职、解聘等处理,对存在严重违纪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参与组织选拔考试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记者 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