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60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全省还有504眼井合计6405万立方米地下水压采任务尚未完 成,运城、晋中等市地下水位较2018年有所下降。
二、整改措施
(一)2021年9月底前,万荣县、新绛县和盐湖区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
(二)2021年12月底前,永济市、夏县、闻喜县和河津市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
(三)督促河津市、稷山县、新绛县、万荣县、盐湖区、永济市、临猗县、夏县、闻喜县和绛县等10个县(市、区),完成地下水超载治理方案,积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四)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严格执行《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暂停审批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除合理新增生活用水及水权转让获得用水)。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2019年和2020年地下水综合治理项目主体工程于2021年12月前完成,共计划关井488眼,完成关井444眼。剩余44眼井,由于禹门口管理局负责实施西范东扩干渠工程未完成,造成万荣县里望乡水源置换项目因水源问题未能通水,关井压采未完成。西范灌区东扩干渠于2024年6月底全面完工,7月上旬开始对工程进行试水运行。9月1日开始开展地下水超采区44眼农灌井封井工作,采取安装加密阀门方式进行封闭,目前已完成44眼井的封存工作。
(二)各县市区编制了地下水超载区治理方案。
(三)通过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位下降得到了遏制。根据省水利厅通报情况,2021年末全市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上升0.91米;2022年末全市浅谈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上升0.08米;2023年末全市浅谈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上升1.28米,全省排名第一。
(四)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印发《关于暂停新增运城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取水许可的通知》(运水资源函〔2020〕349号)。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0日,共10天)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反馈。
联 系 人:张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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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