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运城市本级小微企业 吸纳就业岗位补贴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4 08:42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第八条第三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事项文件精神,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2025年1月之前,300元/人/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本季度有1家小微企业申请吸纳就业岗位补贴,吸纳1名就业困难人员。
经局就业促进科和就业服务中心核查,确定有1家单位1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现申请拨付就业岗位补贴0.14万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04月14日-04月18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或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反映。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359-2089925
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0359-2222571
附件:2025年第一季度运城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2025年第一季度运城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汇总表;
2025年第一季度运城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汇总表.xls
2025年第一季度运城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xlsx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