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山西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三)《信访条例》。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主要内容
1.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局领导姓名;
3.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网上投诉事项等工作程序;
4.年度财政预算、决算;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6.其他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1.通过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信访局专栏公开;
2.通过运城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及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公开;
3.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
4.通过在来访接待场所、办公场所设立电子屏、宣传栏公开;
5.通过印发纸质文件公开;
6.通过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信访局专栏、相关新闻媒体获取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
本机关从2021年3月25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运城市信访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2660815,传真:2660986。
通讯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66号(市委市政府东南角) 邮编:044000
电子邮箱:sxycxinfang2660815@163.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信访局专栏下载。《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进行信访活动或者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请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提出或查询。